美国跨国企业家投资移民已经有了二十多年的历史。本项目是根据 1990 年美国移民法所颁布之条例而实施的。 虽然在二十几年的实施过程中,法律法规的条文变化不大,但实施标准(门槛)也是不断提高的。 今天的标准已经比二十几年前提高了很多。相信将来还会继续提高标准。 |
一、申请人所工作过的中国公司背景要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
一、申请条件宽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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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跨国企业高管(EB1-C)移民委托管理运作模式的优势 |
我们为客户提供最真实的投资项目 我们提供美国餐饮企业收购三个标准 一、时间:2016年 品牌:Auntic 特点:甜甜圈 投资:16万美金 年收入:23.5万美金 净利润:2.5万美金 回报率:15.6% |
加中寰球顶级律师团队 ![]() |
尼玛•科尔皮瓦拉律师团队,已代表成千上万投资人获得EB-5绿卡批准,法律实践领域十分广泛,擅长处理所有类型的美国移民问题,在美国移民法多个领域自由转换。尼玛•科尔皮瓦拉律师专长在于处理所有类型的美国移民,其中包括与公司业务结构和EB-5投资应用程序相关的复杂问题。 |
加中寰球甄选项目
在美国EB-5项目的引入过程中,加中寰球坚持一切以投资人利益为中心,严格甄选项目,宁缺毋滥;亲自考察调研;不断建设和维护海外服务网络,以经权威机构鉴定认证的稳定可信资源,帮助申请人安全顺利、便捷舒心地实现移民心愿,铸就了移民界典范品牌,亦创造了业内遥遥领先的超高申请成功率。 |
Q:什么是EB-1C? 美国移民局www.uscis.gov统计,自1990年美国移民法案正式颁布以来,2006年第一批EB5移民正式实施,EB5投资移民每年共有10000名额,90%来自中国大陆地区,目前移民案件审理至2014年7月。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申请人不受排期影响。EB5投资移民为临时法案,每年9月30日进行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