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签证的用途:
工作签证通常用于加拿大雇主从国外雇用高级经理/主管人员、高技术人员或雇用特殊职业的人员。一般申请工作签证,必须经加拿大人力资源与社会发展部(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Development Canada,简称HRDC)批准,并获得工作许可文件后,才能申请工作签证。
以下类别的外国工作人员不必经加拿大人力资源中心批准,申请在某种程度上简单一些:作为公司内部的调任人员申请入加的高级经理或管理人员,持有在加拿大的表演合约的音乐家和演艺人员,由注册的加拿大宗教或慈善机构提供职位的志愿者、交流教授、博士后人员,在加拿大拍摄纪录片或风光片的摄制人员,监督其公司向加拿大客户出售的仪器安装情况或售后服务这类设备的工程技术人员。
除上述例外情况,在加的工作职位必须经加拿大人力资源与社会发展部确定,没有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能够胜任这一职位后,才能获得工作许可。
2、申请条件:
1)、具备相当于高中或以上学历,有一定的英语基础。
2)、年龄在22-45岁之间。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犯罪记录。
3、申请材料:
1)、填写工作签证申请表,代理人信息表,工作签证申请文件清单。
2)、户口本、身份证、护照。
3)、高中或高中以上学历。
4)、学校成绩单。
5)、申请人个人简历。
6)、6张照片(3.5×4.5cm;白色背景)。
7)、加拿大雇主签约文件。
8)、提供相关的公证材料。
9)、加拿大人力资源中心的工作许可证。
外国公民到加拿大工作,必须经过加拿大政府的严格审查,并持有加拿大政府签发的工作许可证,或符合移民条件去加拿大永久居住。
4、工作许可证的申请:
工作许可证允许外国公民在加拿大工作三年时间,它限于特定的工作职位和特定时间。工作许可证必须在进入加拿大之前获得。少数几种特殊行业不须办理工作许可证,如外交人员、外国记者以及特定情况下的艺术工作者等。要取得工作许可证,首先要由作为雇主的加拿大公司或雇主向HRDC出具聘用书,然后HRDC从两方面审查:
1)、审查该职位雇佣了外国人是否会影响加拿大公民的就业机会,也就是说该职位找不到经过必要培训和具体特殊经验的加拿大人来担任这种工作。通常这是很困难的,就大多数工种来说,总有可能找到胜任的加拿大人。但也有例外,如果加拿大政府和外国政府之间协议规定在某种特殊情况下该外国公司的公民可来加拿大工作。
2)、审查被雇佣的外国人是否符合健康、身份、安全和其他方面的要求,审批过程最长可达半年。
5、特殊的免审情况:
如果移民局官员认为,某个外国人的被雇佣会为加拿大的就业带来好处,如调到加拿大企业工作的外国公司将担任高级管理职务。在极少数情况下,外国公民来加拿大工作不须获得工作许可证。例如外国企业或政府的代表来加拿大不超过90天,目的是推销而不是直接向公众出售货物。这种规定就使外国贸易公司派其雇员来加拿大30天,通过某一加拿大经销商安排公司产品的展销。为此,外国公司的雇员只须获得访问签证,而不须申请工作许可证。
6、工作签证的优势:
1)、申请人获得合法的工作签证。
2)、申请人不仅获得一份稳定的工作和合理的工资,而且全职工作两年后,可以在当地申请永久居留身份以及全家移民。
3)、初到加拿大的头两年是为自己两年后转为永久居留打下良好基础,也为家属两年后移民加拿大提供一个更好的生活保障和优越的生活环境。
7、受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