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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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家护理员移民项目

发布日期:2010-01-07
项目简介
 
  加拿大是一个现代化程度很高的国家。由于其经济发达,家庭收入高,加上专业化的社会分工,对家政人才的需要越来越多。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需求:
  (1)加政府对小孩监护权非常重视,法律规定婴幼儿的监护人(父母)不得将其单独留在家中,即监护人必须随时负责其安全(如果将孩子送到托儿所、幼儿园等其监护权随即转到其所去单位)。而有些夫妻双方工作忙、工资高,因此不愿放弃工作,但又不愿将孩子送到托儿所或幼儿园,所以他们需要一名保育员/幼教照顾其孩子。
  (2)有些老人很富有,到老时不愿到老人公寓里去住,而西方孩子长大成人后,由于种种原因,绝大多数子女都不能和老人住在一起,所以老人希望能有一位住家护理员照料他们,并且陪他们聊天、说话等。
  (3)有些家庭中有长期病人或残疾人,而家中无专人放弃工作来照料他们,所以他们也需要一位住家护理员来帮助他们。
  众所周知,家政工作是一种阶段性的工作,其工资又不会太高。当地加拿大人都不愿做此工作,非法进入加拿大的人和申报难民的人,没有资格申请这份工作,雇主也不敢雇佣。因此加拿大政府法律规定,如果境外人员,愿到加拿大做住家护理员并且在三年当中累计做满两年,她/他就有资格为自己、配偶及其子女(申请时未满19周岁)办理转正,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即全家移民。这是此项目的最大益处。移民被批准后,申请人可以不再做此工作,而从事收入更高的其他职业。
  简单地说,住家护理员签证是由加拿大公民与移民部同加拿大人力资源局(即劳工部)共同开发管理的一个项目。它的目的是把合格的申请人输入加国劳务市场,以解决住家护理员市场空缺问题。
  有资格申办移民的住家护理员有三类,包括:小孩护理、老人护理和残障护理。住家护理员意指在雇主家居住并工作的保姆。他们是在一个家庭环境下工作的,主要从事照顾小孩、老人、残障、做饭、清洁、洗衣等家务工作。
  总之,住家护理员签证是针对合格的申请人实现出国工作、定居的最有效的办法。另一方面,所有住家护理员工作期间均受所在省份相应劳工法保护。比如:对工作时间和休假有明确的规定,有雇主必须为住家护理员提供独立睡房,尊重其人身权利,等等。
项目优势
  • 先有工作,后办出国
    在国内签订雇用合同,到达加拿大就有工作,无需度过"择业期"。住家护理员工作签证的受理时间一般需6-12个月,比移民所需的2-4年时间要短得多。
    l 收入稳定,福利保障
    周薪不低于301.40加币,月收入约为9000元人民币,享受高额福利。大部分省份提供免费医疗,失业保险,免费英语班。
  • 环境舒适,工作轻松
    雇主必须为家庭住家护理员提供一人使用的独立住房,电视、洗衣机、采暖等基本生活设施,申请人无须带大笔资金解决吃住问题。住家护理员每周工作5天,总计44小时,有带薪假期,可以在年假期间回国探亲,但如果超过2个星期则需获得雇主同意。
  • 一人工作,全家绿卡
    如果作为住家护理员工作2年,并已付个人所得税,则可获得书面证明,无需离境即可与其配偶及子女共同申请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获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后,子女在18岁之前享受免费的义务教育、按月领取补贴、享受免费医疗及各种福利待遇,子女上大学可申请政府贷款。住家护理员在劳动力市场有了更宽泛的权利。一旦获得永久居民身份,就可以做任何工作,不必被局限在住家护理员项目的范围内。

申请条件
  • 相当于加拿大高中的教育水平,如毕业于护士/医药/卫生学校,早期儿童教育或助产士学校等。这个条件将有助于参加此项目的人员在两年后申请永久居民的成功。
    6个月全日制的培训或12个月付薪的相关领域工作经验,可以是来自早期儿童教育,老年人看护,小儿科护士等领域的培训或工作经验。 培训可包含在正式的教育中。
  • 如果不能满足6个月培训的要求,就要满足经验方面的要求:申请人必须有一年以上全职付薪工作经验,同时申请人需在此工作领域被同一雇主(雇主不可以是自己的家人)连续雇佣至少六个月,且此种经历必须是在申请人提交申请之前的三年内。
  • 能有效地听、说、读英语或法语。必须能单独处理家庭事务。如,必须知道如何跟急救中心联系等。
  • 与雇主签定了雇佣合同。
  •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没有犯罪记录。
申请程序
  • 对住家护理员是否合格进行评估(如语言不过关,可继续补习后再申请)。
  • 与我公司签定协议,提交申请文件。
  • 寻找适合的加拿大雇主家庭。
  • 雇佣双方通过远程视频进行双向选择。
  • 签定住家护理员合同并取得加拿大人力资源部的批准。
  • 申请签证。

 

住家护理员移民项目介绍

项目简介
  加拿大是一个现代化程度很高的国家。由于其经济发达,家庭收入高,加上专业化的社会分工,对家政人才的需要越来越多。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需求:
  (1)加政府对小孩监护权非常重视,法律规定婴幼儿的监护人(父母)不得将其单独留在家中,即监护人必须随时负责其安全(如果将孩子送到托儿所、幼儿园等其监护权随即转到其所去单位)。而有些夫妻双方工作忙、工资高,因此不愿放弃工作,但又不愿将孩子送到托儿所或幼儿园,所以他们需要一名保育员/幼教照顾其孩子。
  (2)有些老人很富有,到老时不愿到老人公寓里去住,而西方孩子长大成人后,由于种种原因,绝大多数子女都不能和老人住在一起,所以老人希望能有一位住家护理员照料他们,并且陪他们聊天、说话等。
  (3)有些家庭中有长期病人或残疾人,而家中无专人放弃工作来照料他们,所以他们也需要一位住家护理员来帮助他们。
  众所周知,家政工作是一种阶段性的工作,其工资又不会太高。当地加拿大人都不愿做此工作,非法进入加拿大的人和申报难民的人,没有资格申请这份工作,雇主也不敢雇佣。因此加拿大政府法律规定,如果境外人员,愿到加拿大做住家护理员并且在三年当中累计做满两年,她/他就有资格为自己、配偶及其子女(申请时未满19周岁)办理转正,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即全家移民。这是此项目的最大益处。移民被批准后,申请人可以不再做此工作,而从事收入更高的其他职业。
  简单地说,住家护理员签证是由加拿大公民与移民部同加拿大人力资源局(即劳工部)共同开发管理的一个项目。它的目的是把合格的申请人输入加国劳务市场,以解决住家护理员市场空缺问题。
  有资格申办移民的住家护理员有三类,包括:小孩护理、老人护理和残障护理。住家护理员意指在雇主家居住并工作的保姆。他们是在一个家庭环境下工作的,主要从事照顾小孩、老人、残障、做饭、清洁、洗衣等家务工作。
  总之,住家护理员签证是针对合格的申请人实现出国工作、定居的最有效的办法。另一方面,所有住家护理员工作期间均受所在省份相应劳工法保护。比如:对工作时间和休假有明确的规定,有雇主必须为住家护理员提供独立睡房,尊重其人身权利,等等。
项目优势
  先有工作,后办出国
  在国内签订雇用合同,到达加拿大就有工作,无需度过“择业期”。住家护理员工作签证的受理时间一般需6-12个月,比移民所需的2-4年时间要短得多。
  收入稳定,福利保障
  周薪不低于301.40加币,月收入约为9000元人民币,享受高额福利。大部分省份提供免费医疗,失业保险,免费英语班。
  环境舒适,工作轻松
  雇主必须为家庭住家护理员提供一人使用的独立住房,电视、洗衣机、采暖等基本生活设施,申请人无须带大笔资金解决吃住问题。住家护理员每周工作5天,总计44小时,有带薪假期,可以在年假期间回国探亲,但如果超过2个星期则需获得雇主同意。
  一人工作,全家绿卡
  如果作为住家护理员工作2年,并已付个人所得税,则可获得书面证明,无需离境即可与其配偶及子女共同申请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获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后,子女在18岁之前享受免费的义务教育、按月领取补贴、享受免费医疗及各种福利待遇,子女上大学可申请政府贷款。住家护理员在劳动力市场有了更宽泛的权利。一旦获得永久居民身份,就可以做任何工作,不必被局限在住家护理员项目的范围内。
申请条件
  相当于加拿大高中的教育水平,如毕业于护士/医药/卫生学校,早期儿童教育或助产士学校等。这个条件将有助于参加此项目的人员在两年后申请永久居民的成功。
  6个月全日制的培训或12个月付薪的相关领域工作经验,可以是来自早期儿童教育,老年人看护,小儿科护士等领域的培训或工作经验。 培训可包含在正式的教育中。
  如果不能满足6个月培训的要求,就要满足经验方面的要求:申请人必须有一年以上全职付薪工作经验,同时申请人需在此工作领域被同一雇主(雇主不可以是自己的家人)连续雇佣至少六个月,且此种经历必须是在申请人提交申请之前的三年内。
  能有效地听、说、读英语或法语。必须能单独处理家庭事务。如,必须知道如何跟急救中心联系等。
  与雇主签定了雇佣合同。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没有犯罪记录。
申请程序
  对住家护理员是否合格进行评估(如语言不过关,可继续补习后再申请)。
  与我公司签定协议,提交申请文件。
  寻找适合的加拿大雇主家庭。
  雇佣双方通过远程视频进行双向选择。
  签定住家护理员合同并取得加拿大人力资源部的批准。
  申请签证。

成功案例